今天,廣州中心城區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全線貫通,未來的管廊將怎么建?記者了解到,廣州擬采取政府出資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、企業投資三種建設模式,發揮市場作用,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,建設資金還要積極爭取上級優惠政策。目前,《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(簡稱《意見稿》)正在公開征求民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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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結合新城建設、舊城改造、軌道交通建設管廊
《意見稿》介紹,地下綜合管廊(簡稱管廊)是指設置于城市地面以下,用于容納兩類及以上公共設施管線或專業管線的構筑物及附屬設施。公共設施管線包括電力、通信(含監控線路)、廣播電視、給水、排水、熱力、燃氣、消防管道、交通信號、應急光纜等。附屬設施包括用于維護管廊正常運行的排水、通風、照明、電氣、通信、消防、安全監測系統及監控管理用房等。
《意見稿》明確了規劃建設管廊區域。本市各類園區、成片開發區域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城市主干道路要根據功能需求,因地制宜同步建設管廊;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、道路改造、河道治理、軌道交通建設、地下空間開發等,因地制宜、統籌安排管廊建設。
□ 管廊建設資金要積極爭取上級優惠政策
根據《意見稿》,管廊建設資金可通過納入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費用、財政補貼、收取入廊費、配建設施租售收益、政策性貸款、社會融資等方式籌集。
同時,爭取國家和省優惠政策,應申請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部管廊建設項目儲備庫,并積極申請利用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和中長期貸款,并按規定享受相關稅費減免,貸款期限不超過30年。
《意見稿》明確了市區分工原則。管廊項目紅線跨兩個及以上行政區的,以及納入市政府重點項目的,原則上由市政府主導建設;僅位于1個行政區內的,原則上由項目轄區政府主導建設,確有困難的,由轄區政府報市政府另行明確。
□ 詳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模式
《意見稿》提出,現階段廣州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宜采用的三種建設模式:政府出資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、企業投資。《意見稿》明確表示,堅持政府主導,加強機制創新,發揮市場作用,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。
三種模式之中,《意見稿》使用了最大篇幅介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。該模式通過招標、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方式,依法選擇管廊項目社會資本方,再由其與政府出資代表(若有)組建項目公司投資建設。
項目資本金由項目公司的股東利用自有資金出資。資本金以外部分,項目公司可由股東投資,也可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等,如項目公司融資時需要另外增加信用擔保等條件,應由社會資本負責提供,地方政府不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,相關債務不得由財政資金償還,也不得將償債責任轉嫁給財政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。
在項目管理環節,相關職能部門應在綜合考慮管廊建設和運營費用、投資回報和管線單位的使用成本等因素基礎上,依據經本級政府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、合同與項目公司簽訂合作協議,并按規定納入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。管廊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期內(一般不超過30年),通過收取入廊費、收取運營管理費、收取維修基金、配建設施租售收益、財政可行性缺口補助等方式,平衡管廊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李天研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李天研 通訊員:穗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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