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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券時報記者賀覺淵
為促進大額存單市場健康發展,中國人民銀行6月12日發布《大額存單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,貨幣政策調控框架持續完善,大額存單市場迅速發展,相關發行和交易規則發生了重要變化,出臺于10年前的《大額存單管理暫行辦法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當前或者將來市場發展和管理的新形勢、新任務和新要求。為此,央行修訂并形成《辦法》,具體規定了大額存單發行人與投資人范圍、存單要素、發行準備、發行與存續期各環節管理、信息披露及監督管理等事項。
在市場管理方面,《辦法》將個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從不低于30萬元降至20萬元。機構投資人認購大額存單起點金額維持不變,仍為不低于1000萬元。
根據大額存單的提前支取、贖回和轉讓實際需要,《辦法》明確第三方平臺和銀行自有渠道均可開展大額存單的轉讓、提前支取和贖回。《辦法》還要求,重大事件發生后,發行人應及時在本機構官方網站和信息披露平臺進行信息披露。
在監管措施方面,《辦法》明確大額存單各相關業務環節的定價應符合央行發布的計結息規則,并納入自律管理;明確發行人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,或違反發行、交易、轉讓、提前支取和贖回等規范,央行依法進行處罰。
著眼于為后續大額存單發展預留政策空間,《辦法》還增加存款類金融機構債券回購利率(DR)或其他央行認可的利率作為浮動利率存單的參考計息基準,豐富大額存單定價參考指標。
